为满足居民多元化的住房需求,推动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广东省拟出台新规,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可进行转让。这一政策将在茂名等地率先展开试点,为共有产权住房的流转探索可行路径。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与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一种保障性住房。该类住房旨在帮助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减轻购房压力。
根据拟出台的新规,共有产权住房的转让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二是转让对象需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三是转让价格需遵循政府指导价,确保住房的保障属性不被削弱。转让时,政府作为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若政府放弃购买,住房可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家庭或个人。
茂名市作为试点地区之一,将率先实施该政策。试点期间,相关部门将密切监测转让流程、市场反应及社会效果,总结经验,为后续在全省推广提供参考。试点举措预计将提升共有产权住房的流动性,增强其市场吸引力,同时保障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
专家指出,允许共有产权住房转让有助于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满足家庭因工作变动、人口增加等原因产生的换房需求。通过规范转让机制,可防止投机行为,确保住房的保障功能持续发挥。
总体来看,广东的这一新规标志着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制度的进一步优化,有望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未来,随着试点推进和政策完善,共有产权住房或将成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